项目编号:PEZC2026-C3-00181-YNJN-0015
项目名称:普洱市思茅区石龙河清理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77.5
最高限价(万元):77.390243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针对石龙河部分河段进行清理,坚持“先清理、后修复、再管护”的思路,物理清理解决当前淤积问题,生态修复恢复河道自然功能,长效管护防止淤积反弹,最终实现河道“水清、岸绿、流畅、景美、人和”的目标,本次清理范围从普洱大道桥(拦河坝)至石龙路桥,绿植恢复,人行道路红砖路面恢复,人行道路青石板路面恢复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1)普洱市思茅区石龙河清理工程项目: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承诺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果财务报告中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供应商需作说明)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承诺书(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除外)【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若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响应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由磋商小组查询);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时间:2026-03-20 06:00至2026-03-27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与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兼容的数字证书(CA),在平台绑定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截止时间:2026-03-3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