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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19 10:56 信息来源:四川 原文链接地址
更正说明
致各位潜在供应商:
1、 原磋商文件第八章3.3.3 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5分,)现更正为:(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或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 10:00(北京时间)。更正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 14:0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3月20日 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更正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3月27日 14: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其余内容不变,给各位潜在的供应商带来不变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