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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120260129025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日期:2026-03-23 浏览次数:6

50000120260129025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6-03-23 16:11信息来源:重庆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4,158,305.3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重庆轨道交通车辆专用备件物资采购项目B25Q4-086

补遗通知(项目编号:CZ-26170115

 

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轨道交通车辆专用备件物资采购项目B25Q4-086项目补遗(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5.信誉要求”有调整,招标文件其他对应内容做相应修改,具体修改为: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1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要求:

(1)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内);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处罚期内);

(3)未被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4)没有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

(5)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6)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7)未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2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

2.本招标项目投标总报价(含税)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158305.30元(大写:壹仟肆佰壹拾伍万捌仟叁佰零伍元叁角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3.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六、资格审查资料”的第(5)项“信誉要求”有调整,详见附件。

4.本项目的分项报价明细表及招标清单已作调整,以上资料以本次答疑补遗和相关附件发布为准,详见附件“重庆轨道交通车辆专用备件物资采购项目B25Q4-086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重庆轨道交通车辆专用备件物资采购项目B25Q4-086招标清单”。

5.本项目开标时间推迟至2026年4月8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保证金到账时间等相应顺延。

 

特别说明:

1、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2、请递交投标保函的投标人自行充分考虑投标保函有效期相关事宜,确保投标保函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覆盖本招标项目整个投标有效期,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延长投标保函有效期相关事宜,造成投标保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情况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通知是对之前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之前的招标文件及补遗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6323


附件:

 

(5)信誉要求

 

信誉声明

致:           (招标人)          

兹声明本公司商业信誉良好,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要求:

(1)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内);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处罚期内);

(3)未被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4)没有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

(5)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6)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7)未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2、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

本公司了解,虚假声明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本声明如有虚假,本公司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的处罚,并自愿承担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不退还投标保证金、解除合同以及赔偿本项目招标人损失的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