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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211吉黑高速明水至北安段项目、国道黑大公路宝泉至永丰段项目施工总承包及G1211吉黑高速哈尔滨至明水段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HB1标段

发布日期:2026-03-24 浏览次数:22

G1211吉黑高速明水至北安段项目、国道黑大公路宝泉至永丰段项目施工总承包及G1211吉黑高速哈尔滨至明水段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HB1标段

发布时间:2026-03-24 20:41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原文链接地址

G1211吉黑高速明水至北安段项目G1211吉黑高速明水至北安段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5批准,采用政府收费(还债)模式建设。初步设计关于G1211吉黑高速黑龙江省明水至北安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650号)批复,施工图设计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5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收费公路专项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关于国道黑大公路宝泉至永丰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866号),采用政府关于国道黑大公路宝泉至永丰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320号)批复。项目法人单位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来源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G1211吉黑高速哈尔滨至明水段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主体,负责具体实施。特许经营方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通过,绥化市交通运输局委托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作为G1211吉黑高速明水至北安段项目、国道黑大公路宝泉至永丰段项目施工总承包及G1211吉黑高速哈尔滨至明水段项目特许经营者(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G1211吉黑高速明水至北安段,项目起自明水县北的新发四队东南侧,接拟建吉黑高速哈尔滨至明水段,止于北安市建华枢纽互通,接已建吉黑高速北安至黑河(口岸)段,全长142.608公里,建设里程120.528公里。全线设置大桥7座,中桥8座,小桥11座,涵洞67道;互通式立体交叉4处,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14座,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交桥14座,通道桥25座,天桥28座,人行天桥2座,通道涵20道,服务区2处,U形转弯2处,养护工区2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4处。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主线起点至乌裕尔河大桥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乌裕尔河大桥至宝泉枢纽段,维持现有技术标准,路基宽度24.5米;宝泉枢纽至终点段,维持既有高速公路标准。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利用桥涵采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2)国道黑大公路宝泉至永丰段国道黑大公路宝泉至永丰段,项目起自克东县宝泉镇保卫村南侧,顺接黑大公路北五界至宝泉段,止于青冈县福胜村南的迎春镇与永丰镇分界点附近,顺接黑大公路青冈至兰西段,全长154.511公里。全线设置特大桥1389.94米/1座,大桥1082.2米/5座(其中新建956.28米/4座,旧桥利用125.92米/1座),中桥609.58米/11座(其中新建522.5米/9座,利用87.08米/2座),小桥334.00米/11座(其中新建30.14米/1座,利用303.86米/10座),涵洞113道,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3座(2座跨通村路,1座跨中俄燃气管线),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61处,治超站1处,养护工区3处(利用),汽车停靠站24处。新建路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0米;旧路利用路段,一级公路路基宽度24.5米,二级公路路基宽度12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利用桥涵采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G1211吉黑高速哈尔滨至明水段

配套还建二级公路辅路路线全长52.662公里,共设桥梁809m/7座,共设涵洞34道。G1211吉黑高速明水至北安段项目、国道黑大公路宝泉至永丰段项目施工总承包HB1

2.3 合作模式G1211吉黑高速明水至北安段项目、国道黑大公路宝泉至永丰段项目施工总承包:包括全线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全部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建设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计划工期:G1211吉黑高速明水至北安段项目计划总工期261541424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4,计划交工时间:2028年。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2  B项目为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具体为:

(1)特许经营者与项目实施机构签署政府出资人代表与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合资,根据特许经营《初步协议》的约定成立项目公司,并作为特殊管理股东。双方签署《股东协议》(合资协议)和《公司章程》,并缴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4)建设期内,项目公司负责项目(主线高速及配套还建二级路辅路)资金筹措、项目立项审批、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养护及设施设备维修、项目债务偿还、资产管理,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运营服务标准提供通行服务

(6)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实施机构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对项目公司的建设、运营、养护和移交情况进行监管。(8)特许经营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2.3.3  B项目回报机制

B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

2.3.4  B项目投融资结构

2.3.4B项目部分估算总投资为110.44亿元(静态投资107.24亿元),资本金22.亿元,由中标的特许经营者和政府方按51%:49%的比例分别出资,特许经营者以自有资金出资其对应份额的项目资本金,政府方以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出资其对应份额的项目资本金。(2)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除用于项目资本金外的剩余部分和黑龙江省本级财政资金作为建设期政府投资补助。(3)由项目沿线地方政府承担各自境内的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用(扣除临时用地费(除取、弃土场外临时用地)、土地出让金、土地复垦费等)15.5亿元,不纳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范围且不计入工程建设项目总资金资金

其他建设资金由

2.3.4B项目旧路收费权益损失补偿部分本项目涉及利用改造现有国道黑大一级收费公路兰西至北安段(简称“旧路”),需对旧路剩余收费权益损失进行合理补偿,经资产评估确定补偿金额为44.32亿元,由项目公司向原收费权益持有单位特许经营期限

B项目暂定3前期及建设期(含建设期3年)、运营期(含收费期)30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

3.1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法人资格要求

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投标人的有关规定A项目:

(1)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或者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体上应满足上述要求,承担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与所承担施工任务相适应的资质。联合体资质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不承担有关专业工程施工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成员中同一专业单位”的资质进行考核。

3.1.3财务要求

(1)营运资金(2024年度流动资产-2024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项目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A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5%(即8.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为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各成员累计之和计算。)

22年至20222年至20222年至20B项目:

(1)202B项目及旧路收费权益损失补偿5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总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为联合体投标,本项按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

(3)具有不低于11.2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可用于投资的自有资金。(可用于投资的自有资金=202B项目开具的贷款意向书累计金额不得低于项目所需融资金额(即4年交通运输部或202、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3月1日至招标文件6施工业绩

2021年至少完成按承担相应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相应业绩认定。

(2)至少完成过一座公路特大桥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按承担相应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相应业绩认定。)

注:同一施工业绩同时满足第(1)、(2)目施工业绩要求时,可分别予以认定计算。

3.1.A项目:

(1)项目经理至少(其中G1211吉黑高速明水至北安段项目至少人、国道黑大公路宝泉至永丰段项目至少4人),道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名称一致。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项目总工至少(其中G1211吉黑高速明水至北安段项目至少人、国道黑大公路宝泉至永丰段项目至少4人),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B项目:

近五年内(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投资协议或PPP项目合同1个高速公路PPP项目投融资业绩;

(2)高速公路PPP项目投融资业绩的累计项目总投资不少于人民币同一项目业绩同时满足(1)、(2)项业绩要求的,可分别予以计算;投融资业绩仅计算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名义签署的合同,投融资业绩额度按投标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6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1家计算(本条规则仅适用于计算“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各联合体成员分别在A项目和B项目的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比例,各联合体成员对B项目的出资额、出资比例等核心内容。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参股项目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为联合体内部出资比例最大的一方。联合体成员在成立项目公司作为股东时的出资比例、出资额、权利和义务等核心内容约定,应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的约定一致。

(2)联合体资质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不承担有关专业工程施工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成员中同一专业单位”的资质进行考核。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不予通过;

(4)各联合体成员对B项目出资资本金不得存在“明股实债”(名义上以股权形式进行投资,但以回购、第三方收购、对赌、定期分红等形式获得保底或固定收益)、“抽屉协议”、以债务性资金充当项目资本金、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等违规出资行为(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除外),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已签订合同的,按合同违约处理;

(5)除因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的变化外,在签订绥化市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投标方、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内部成员除外),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4 本项目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3.5根据《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投资规模大 建设难度高”收费公路项目暂行认定标准>的通知》(黑交发〔2025〕315号)明确的认定标准,本次招标的B项目属于“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按《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 年版)》中第三类项目对待,按照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项目开展特许经营者招标。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或者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积极参与本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6年日00时00分至2026年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项请参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服务指南”栏目。未按“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澄清、修改、补遗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澄清、修改、补遗文件,后果自负。

4.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事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电子交易平台进行。

5.2

202615日9时(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全部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5.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500万元人民币。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hlj.gov.cn/)上发布。

7. 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hlj.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公示内容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并及时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监督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地址:黑龙江省香坊区和平路72号电话:0451-56791106

 

公路建设中心

地址:毕先生(哈明)、邵先生(明北)、刘先生(宝永)

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0501项目负责人:杨文丁联系人010-51656899-863、13144513126

电子80亿元、20亿元,加权平均计算结果:40×30%+40+4=5投标人(联合体成员)的人员。

4.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应提供承诺,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

5.(包括按照BOT、BOOT、BTO、ROT等)及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实施的经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