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5 15:03 信息来源: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原文链接地址
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脱硝尿素制备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脱硝尿素制备区设备采购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能源(发展)审发〔2024〕134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国运物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西大滩前进农场境内,建设规模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空冷热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计划2025年开工建设,2027年建成投产。
2.2 招标范围: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脱硝尿素制备区设备包括本工程的全部设计、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其附属设施材料供货、运输、安装技术指导、单体调试配合、系统调试和整体调试配合、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性能考核、环保验收、试验、检验、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
2.3 交货期:按照合同生效及里程碑计划和火电行业供货经验,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函件通知为准。
2.4 交货地点: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 6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配套的尿素水解制氨系统 EP/EPC(包括液氨改尿素水解工程 EP/EPC)业绩,其中至少有1份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等关键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中所列公司处罚有效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的限制参与此次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25日18时00分至2026年04月02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部,联系电话:0951-5312656。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
联系人:王巍
电 话:0952-6117308
标代理机构:宁夏国运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1号宁夏国运大厦A座7层
联系人:钱彬
电 话:15378958530
2026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