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7 09:08 信息来源:四川 原文链接地址
为满足我局机关食堂日常运营需要,保障餐具消毒存放与就餐卫生安全,现对机关食堂碗柜及餐具采购项目拟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确定供应商,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1.项目名称: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机关食堂碗柜及餐具采购
2.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
4.采购预算价:¥6.3万元(陆万叁仟元整)
5.最高控制价:¥6.1万元(陆万壹仟元整),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6.报价要求:总价包干,含货物、运输、安装、调试、税费、质保等全部费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与专业能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所供产品符合国家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标准,提供合格证明。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1.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更换。
3.支付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全部金额。
4.安全责任:供应商承担供货、安装、使用过程中全部安全责任。
1.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3月31日(工作日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表获取: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guang-an.gov.cn)下载。
3.文件领取: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3月31日工作日9:00-12:00,下午13:00-17:00),凭报名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警务保障股218室免费领取询价文件。
4.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幸福街6号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3日10: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安区公安分局3楼311会议室
3.递交要求: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持受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文件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4.评审方法:最低价法,符合资格与技术要求,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成交人;报价相同,综合质量与服务确定。
5.合同签订: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联系人:侯清华 联系电话:17781755208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供应商应对报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存在虚假报价或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报价及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