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6-03-27 16:23信息来源:四川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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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2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236,1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遂宁市船山区圣莲岛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电梯暂估价设备采购标段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遂宁市船山区圣莲岛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电梯暂估价设备采购标段招标文件以补遗形式进行补充修正,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第二条、付款方式’更改为: (4)订货款:合同签订后本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含税); 进度款:设备到场并经开箱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到场设备总价款的75%(含税);安装完成并取得特种设备许可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完成安装的设备总价款的90%(含税); 竣工款:项目经主管部门、业主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完成安装的设备总价款的97%(含税);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到期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质保期:整机质保不少于2年,核心部件(主机、控制柜、门机)质保不少于5年,提供维修服务及备件供应。 总承包配合费:合同金额的5.5%,由甲方在设备到场后的进度款支付时一次性扣除。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五、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四)合同及计价原则”中‘3.付款方式’更改为: 订货款:合同签订后本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含税); 进度款:设备到场并经开箱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到场设备总价款的75%(含税);安装完成并取得特种设备许可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完成安装的设备总价款的90%(含税); 竣工款:项目经主管部门、业主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完成安装的设备总价款的97%(含税);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到期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质保期:整机质保不少于2年,核心部件(主机、控制柜、门机)质保不少于5年,提供维修服务及备件供应。 总承包配合费:合同金额的5.5%,由甲方在设备到场后的进度款支付时一次性扣除。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随本补遗文件重新上传,以本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特此补遗! 招标人:四川彦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荣兆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7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