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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圣莲岛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电梯暂估价设备采购标段补遗文件01号

发布日期:2026-03-27 浏览次数:4

遂宁市船山区圣莲岛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电梯暂估价设备采购标段补遗文件01号

递交时间:2026-03-27 16:23信息来源:四川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2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6,236,1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1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遂宁市船山区圣莲岛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电梯暂估价设备采购标段补遗文件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遂宁市船山区圣莲岛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电梯暂估价设备采购标段招标文件以补遗形式进行补充修正,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第二条、付款方式’更改为:

4)订货款:合同签订后本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含税);

进度款:设备到场并经开箱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到场设备总价款的75%(含税);安装完成并取得特种设备许可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完成安装的设备总价款的90%(含税);

竣工款:项目经主管部门、业主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完成安装的设备总价款的97%(含税);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到期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质保期:整机质保不少于2年,核心部件(主机、控制柜、门机)质保不少于5年,提供维修服务及备件供应。

总承包配合费:合同金额的5.5%,由甲方在设备到场后的进度款支付时一次性扣除。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五、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四)合同及计价原则”中‘3.付款方式更改为:

订货款:合同签订后本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含税);

进度款:设备到场并经开箱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到场设备总价款的75%(含税);安装完成并取得特种设备许可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完成安装的设备总价款的90%(含税);

竣工款:项目经主管部门、业主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完成安装的设备总价款的97%(含税);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到期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质保期:整机质保不少于2年,核心部件(主机、控制柜、门机)质保不少于5年,提供维修服务及备件供应。

总承包配合费:合同金额的5.5%,由甲方在设备到场后的进度款支付时一次性扣除。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随本补遗文件重新上传,以本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特此补遗!

招标人:四川彦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荣兆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0327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