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8 00:00 信息来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一体化平台 原文链接地址
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 增幅 (万元) |
2026WG002 | 商业金融用地(C2商业金融业用地) | 40 | R≤2.5 | M≤50% | 2800 | 100 |
(一)1.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路、通电、通水,按现状出让。2.自宗地挂牌成交后30日内由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560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4-18-1003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竞得人必须自土地交付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4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7 年 5 月 28 日前开工,在 2029 年 5 月 28 日前竣工。
(四)该地块项目应当按照东莞市现行的绿色建筑标准和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进行建设(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五)宗地权利人对宗地开发物业须全部自持,自持年限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一致,不得分割销售(由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监管)。
(六)竞得人须自宗地挂牌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竞买: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竞买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auct.dgggzy.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 17:00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 2026 年 4 月 17 日 9:00 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 10:00 。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价款付款期为30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所有成交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6WG00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2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六、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26983293
(二)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87782738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