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租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租车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单位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租车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ZYGJ-ZCFW-2656;
2.3招标范围:车辆租赁服务;
2.4项目地点:长春市;
2.5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6服务质量标准:满足车辆使用需求;
2.7预算金额:98.55万元/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须向经营所在地市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办理备案,取得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凭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仅适用于查询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3)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一个PDF,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报名资料)发送邮箱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通知确认;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授权委托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14时1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