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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30 03:10 信息来源:河南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河南省许昌监狱2026-2027年度医院药品、血液透析及化验室耗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https://hnsggzyjy.hen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281 |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许昌监狱2026-2027年度医院药品、血液透析及化验室耗材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247,104.67元 | |||||||||||||||
| 最高限价:2247104.6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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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范围: 包1:2026-2027年度许昌监狱医院药品及耗材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包2:2026-2027年度许昌监狱血液透析耗材、化验室试剂及消毒用品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河南省许昌监狱2026-2027年度医院药品、血液透析及化验室耗材采购,非一次性供应物资,年内将分多批次供货,具体采购物资的品种和数量以采购人当批次通知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5.3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5.4交货期: 包1:自收到采购人通知起急救、急需药品6小时内配送到位、一般药品12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24小时内配送到位,节假日照常配送。 包2:自收到采购人通知起急救、急需物资6小时内配送到位、一般物资12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24小时内配送到位,节假日照常配送。 5.5质保期: 包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药品剩余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期限,有效期内免费更换。 包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物资使用期限不少于标准有效期的70%天数,有效期内免费更换。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标包划分:2个标包,投标人可参与两个标包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包,详见招标文件。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约定内容完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企业资格 包1:投标人须满足①②两项要求: ①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依法免于注册或备案的,提供依法免注册或备案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包2: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依法免于注册或备案的,提供依法免注册或备案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若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渠道: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3月31日 至 2026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https://hnsggzyjy.henan.gov.cn/) | |||||||||||||||
| 3.方式:凭CA密钥市场主体登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04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加密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04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2【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财库〔2025〕19号); 1.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1.8.《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 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河南省许昌监狱 | |||||||||||||||
|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中原路与东鹏街交叉口向西200米 | |||||||||||||||
| 联系人:杨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4-6069183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大厦16层 | |||||||||||||||
| 联系人:张慧 | |||||||||||||||
| 联系方式:0371-88811802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张慧 | |||||||||||||||
| 联系方式:0371-88811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