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31 12:00 信息来源: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原文链接地址
平湖东方大厦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平湖东方大厦项目,全省统一赋码:2602-330482-04-01-557530;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函〔2026〕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平湖市当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平湖市当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湖市长胜路西侧,东田路北侧。
2.2投资估算(或概算):总投资100439.2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71805.71万元。
2.3建设规模:新建一处商业商务办公用房,涉及用地面积约343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6361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65041平方米,地块内有场地、建筑物和构筑物等配套设施建设。
2.4招标范围:平湖东方大厦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有),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审后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项目报批报审配合,项目验收配合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其他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
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强弱电、暖通(含通风、排风、新风设计)、消防工程、公区装修、幕墙等;大楼弱电智能化(室内、室外);室外配套(含道路、给水、排水、排污管线、强弱电管线、室外照明及管线、园林绿化、景观)专项设计;人防专项设计;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建筑亮化(泛光)专项设计;项目相关所有内容的可研(如有)、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调整、初步设计评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协助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调整、图审过程中的施工图设计调整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项目总体规划图、总平面设计、效果图、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竣工验收、设计成果汇报和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而需完成的其它工作(包括与另行委托的专项设计配合)或需协助招标人完成的其它工作等所有设计相关工作内容,参加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设计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分析和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相应阶段设计调整修改,配合招标单位报批、各类政府审批及专家审查论证,满足具体实施的需要)。
2.5设计服务期限:各阶段设计文件提交要求如下:
1、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经深化的方案设计;
2、方案审批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
3、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后,建筑、结构(含钢结构)、水、电、暖通、消防设计要求在6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图审稿),其余所有设计内容的设计时间另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4、后续服务:从项目施工图设计开始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缺陷责任期内随时配合服务。
注:以上设计工期不包含招标人确认时间及报批确认时间。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项目建筑面积6万方及以上房建项目设计业绩。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还需提供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省外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注: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4月2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上述3.8~3.10条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843/index.html)。
7.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843/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04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4会议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
□8.2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 | 投诉受理部门: |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梅园南路1333号 | |||
邮政编码: | 314200 | 邮政编码: | 314200 |
电话: | 0573-85637257 | 电话: | 0573-85637257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 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12楼> | ||
联系人: | 孙先生 | 联系人: | 顾志卫 |
电话: | 0573-85628085 | 电话: | 0573-85126963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657404231@qq.com |
传真: | / | 传真: | / |
日期: | 2026年0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