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货物招标
货物招标

三东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三东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项目

发布日期:2026-04-02 浏览次数:10

三东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三东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6-04-02 00:00 信息来源:广东 原文链接地址

三东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2504-440114-16-01-771938
投资项目名称三东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三东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标段名称三东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资金来源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投资:区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4013.06平方米,拟拆除原有旧站,新建1座半地下式转运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20吨/天,其中地上两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约4146.20平方米,建筑密度约45.9%。其中包括新建垃圾压缩车间约1840.40平方米、卸料大厅约998.89平方米、除臭设备间约466.80平方米、管理用房约432.00平方米、设备用房约365.00平方米,配置2套垃圾压缩装置,其他附属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7374.90万元。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概算、结(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为准)。
工期(交货期)总工期暂定27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4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242.68136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 3.2国内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须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3.4.1工程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资质的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执行。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③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2施工类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5.2设计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3专职安全员(若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3.5.4施工技术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关于联合体投标: 3.7.1允许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3.4所要求的资质可以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家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7.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3.7.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分工对应企业库内的登记信息)。 3.9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不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承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和第十一条内容进行评审) 3.10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为无效投标。 3.1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5.1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应委派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没有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4-02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4-23 10:3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4-23 10: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04-23 10:30:00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凤华路13号
招标人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020-3682623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29
招标代理联系人张优东 联系电话020-8354524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36897092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