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2 19:36 信息来源:重庆 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书院初中食堂新建项目已由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开州发改审[2025]7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开州区书院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 2025年长效、薄弱资金500万元,其余由上级校舍长效维修及薄弱学校能力提升工程资金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开州区书院初级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开州区书院初级中学校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筑面积2861.84平米,地上建筑规模2495.04平方米,地下建筑规模363.96平方米。食堂四层,规划建筑高度(室外地坪至屋顶结构层)为16.30米,层高4.2米。一层主要为楼梯交通出入口,二层为厨房及餐厅,三-四层为餐厅。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999.9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890.73万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出的由中吉联创设计(贵州)有限公司设计的《书院初中食堂新建项目》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2.5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规定,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开州区书院初级中学 | 代理机构: | 重庆品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开州区临江镇万安村1组65号 | 地 址: | 重庆市开州区开州大道中166-1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刘刚 | 项目负责人: | 刘琴琴 |
| 电 话: | 13896363996 | 电 话: | 18423378237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 ||
| 电 话: | 023-522189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