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JLJYZB-2026-09-0403
2.项目名称: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3.采购预算:146万/年(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4.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
5.采购需求: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第七章“采购需求”)
7.质量标准: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选择供应商家数:3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能力。
(2)具有有效的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信誉要求:
(1)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2)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
(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的记录名单。
(4)投标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4月03日至2026年04月10日(每天09时00分至16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网上获取。
指定邮箱
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扫描、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4日14点00分。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