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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县凤山镇海庆村等7个村农特产品交易市场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3 浏览次数:11

景谷县凤山镇海庆村等7个村农特产品交易市场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3 19:00 信息来源: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原文链接地址

景谷县凤山镇海庆村等7个村农特产品交易市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景谷县凤山镇海庆村等7个村农特产品交易市场项目f1189a77-c8a2-410e-8c23-2ecd529fe49a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f1189a77-c8a2-410e-8c23-2ecd529fe49a
建设规模:新建农特产品交易市场建筑面积1450平方米;垃圾房12.53平方米;硬化地面200平方米;土方工程1项;光伏支架和光伏板1450平方米;电线架设600米,新建挡墙25米;消防水池及水泵房1项。f1189a77-c8a2-410e-8c23-2ecd529fe49a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景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04-03 19: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9-5221469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选择地区(普洱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凤山镇人民政府经办人:唐啸
办公电话:13987936664
招标代理机构:普洱正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杨鸿锟
办公电话:14708799696移动电话:1470879969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800202600092001001
标段名称:景谷县凤山镇海庆村等7个村农特产品交易市场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4-10 19: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4-24 08:30
开标地点:开标室-(景谷)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49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设计、施工、附属工程、设施设备购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更改及后续服务,同时所有的设计文件须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和审查并配合甲方进行其他专项审查、资料收集和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满足项目设计的相关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备案。最终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施工部分:完成经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定稿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相关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具体采购内容以招标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并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工程结算、竣工验收及采购等相关资料移交工作。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及发包人明确的范围和内容为准。 3.其他: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总承包(EPC)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项目位于凤山镇海庆村,周边情况具备施工条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的签署和递交。 5.承担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承担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各自资质等级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施工企业持有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委派,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其他:1.其他人员: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满足工程设计、施工要求,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 2.相关承诺书:项目总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中标后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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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景谷县凤山镇海庆村等7个村农特产品交易市场项目(公告) 001.pdf2026-04-03 17: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