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3 19:01 信息来源: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通区富平路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设备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审发【2025】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除争取各类上级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利通区富平路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设备,主要包括南区、北区雨水调蓄池泵类设备、格栅设备和电气设备等,含设备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2 建设地点:吴忠市利通区。
2.3 建设工期:交货安装期:40天,(其中交货期:30天,安装工期:10天)。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利通区富平路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设备一标段:南区雨水调蓄池、北区雨水调蓄池泵类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雨水提升泵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利通区富平路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设备二标段:南区雨水调蓄池、北区雨水调蓄池格栅、闸门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格栅除污机、电动方闸门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利通区富平路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设备三标段:南区雨水调蓄池、北区雨水调蓄池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组合式变电站、高压电缆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三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03日19时00分至2026年04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登录“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53-2019746。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河奇东路419号
联系人:郝皆朋
联系人:0953-201987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30号百盛王朝大厦十层
联系人:陈瑞、蔡丹、黄立安、冯世亮、王立娴、郝鹏程、徐娅红、杨媚
电 话:0951-8931372
2026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