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600089001001 |
| 标段名称: | 楚雄州牟定县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4-15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5-07 08:30 |
| 开标地点: | 牟定县1号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20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作为全新建设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及综合利用基础设施项目,拟采用改建—运营—移交(ROT)模式实施特许经营。 由牟定县人民政府授权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具备餐厨垃圾处理技术储备、运营管理经验及投融资能力的社会资本;社会资本需在规定期限内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全权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资源化利用;运营期内通过资源化副产品销售收益及合规的可行性缺口补助回收投资并获取合理回报;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需将项目全部资产(含收运系统、处理设施、配套设备及土地使用权等)无偿、完好、无权属纠纷地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单位。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该项目位于牟定县县城北侧金马社区旁,周边情况满足项目实施条件。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1.主体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本项目按国办函〔2023〕115号文,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参与),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许经营者,民营企业持股需大于50%,达到(控股或独资)的要求。(需提供股权比例证明材料)。 3.投融资能力要求: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提供不低于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的书面承诺或投融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存款证明或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函)或授信额度等,累计额度应满足要求,投标人不同开户行的银行余额可以累加,投标人银行存款、授信额度、贷款意向书(函)的额度可累加。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 |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必须合并的以审计后合并财务报表为准(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证明材料)。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2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承诺函及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 2.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承诺函及查询结果截图)。 2.4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确保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5-07 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