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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废旧物资处置(第二批)

发布日期:2026-04-13 浏览次数:3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废旧物资处置(第二批)

挂牌日期:2026-04-13信息来源: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GR2026ZJ1002678
项目名称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废旧物资处置(第二批)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绍兴市
挂牌价格514,72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10
挂牌日期2026-04-13
交易方式
转让事项说明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至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包产生溢价的,则资产包内标的同比例溢价。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 4. 受让方确定后,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当天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转让成交价格的百分之五)至指定账户(户名: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马鞍支行 ,账号:362364645992 )。 5. 受让方应于签订交易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取货移交工作,不得超出取货范围取货。若逾期未完成取货的按每逾期一天2000元的标准由转让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受让方逾期4个工作日仍未完成全部标的提货的,视为严重违约,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资产交易过程中的拆除、装卸、运输等所涉及危废处理、安全、环保等事项及费用均有受让方负责、承担。其中废机油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废的运输也应当遵守相关规定(运输单位应当具备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意向受让方为省外企业必须出具省级生态部门环境部门同意跨省转移的证明文件。 7.受让方处置标的物时必须遵守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废机油)处置时涉及有资质要求的并且受让方无相应资质的,受让方须自行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因受让方违反相关部门处置规定处置的,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本标的为废旧物资,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的质量瑕疵责任,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受让方如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9. 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在完成全部标的物装载运输后,经转让方验收合格,转让方于清场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10. 资产明细参见标的清单,但清单仅供参考,实际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