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货物招标
货物招标

荥阳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中医诊疗中心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3 浏览次数: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荥医采20260005

2、项目名称:荥阳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中医诊疗中心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79.02万元

最高限价: 2716280.08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对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西配楼空置房屋进行改造,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5.2项目地点:荥阳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

5.3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5.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5工期:100日历天。

5.6保修期: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五年,供暖系统保修期为两年,各类管道维护及其他工程保修期为两年。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 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 (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以单位出具承诺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跳转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根据需要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并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5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4月13日至2026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参照《荥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主体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指南》绑定CA数字证书,填写信息提交系统自动验证。在规定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24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 响应文件 开启

1.时间: 2026年04月24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市中原路与飞龙路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第二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