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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14 00:00 信息来源:广东 原文链接地址
| 投资项目代码 | 2411-440106-05-01-517805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体育学院新建学生宿舍楼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体育学院新建学生宿舍楼项目设计 | ||
| 标段名称 | 广州体育学院新建学生宿舍楼项目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 1268 号广州体育学院内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省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为新建 1 栋单体 14 层的学生宿舍楼,占地面积764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2232 平方米,提供住宿床位 2000 个,配套建设 “一站式” 学生社区综合服务站、学习交流室、党建室、健身室等功能用房,以及室外道路、广场、绿地等配套工程;拆除场地内现有 1 片高尔夫球场、5 片网球场及 1 栋一层高尔夫教研室(临时建筑),拆除面积约 6589 平方米。项目建设工期为 15 个月。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 22232 平方米,地上 14 层,无地下室,依据可研批复,最高建筑高度 53.2 米。本项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 ||
| 招标内容 | 根据基础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1)设计工作内容 1)主要设计工作:负责用地红线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过程全专业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总平面规划、建筑、结构、人防、消防、给排水、电气、暖通、室内精装修、标示系统、室外所有附属工程(如室外电气、园林景观、绿化、道路、给排水管网)、噪音检测(如有)等,以及保障项目完全投入使用需要从红线外接入的水、电、气等全部建设内容的设计(含5G通信室内分布系统)。 各阶段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必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各专业还应该满足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或规定的要求。 2)BIM技术运用:本项目招标人单独委托专门的BIM技术应用服务单位提供BIM服务,设计单位需在全过程配合该单位开展工作并提供相关设计基础资料。 3)设计阶段的报审、报批、报建服务:设计过程中,根据使用单位需求及发包人要求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完成设计方案审查并同步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配合设计审查(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全过程的相关配套设计服务(包括不限于修详通、报建通、竣工通);设计方案审查范围包括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建筑立面、环境节能保护等;立项范围内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所有用地、规划、建筑、技术、管线等专项报建配合、协调工作;初步设计阶段负责配合完成初步设计的报审修改,直至取得合格批复;施工图阶段负责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程序,直至取得合格批(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4)各阶段的设计修改和完善:设计各阶段中标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招标人的设计评审、招标人组织的专业人士的意见以及招标人要求,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 5)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噪声污染治理等专项工程设计。根据绿色建筑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绿色建筑设计(二星)工作,并负责广州绿色建筑二星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负责绿色建筑二星设计申报资料并获得绿色建筑二星设计标识;落实装配式建筑要求(装配率≥50%),完成专项设计及审查备案工作。 (2)其他工作内容 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按照限额设计要求,在设计各阶段通过方案比选、技术选型优化等方式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工作,协助招标人取得发展改革部门的批复意见;施工图预算阶段协助提供主要材料设备档次选用合理化建议,协助完成施工图预算的限额编制。 2) 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设计交底、施工图会审、设计变更的论证出图及造价变化分析;对施工过程中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难题和问题进行论证提出处理意见;参与配合过程验收、竣工验收;委派设计代表施工全过程驻场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过程,及时处理现场设计问题;组织经常性的设计巡查,及时发现纠正施工偏差,保障设计意图充分实现。 3)竣工图的绘制:工程竣工时,对发生较大修改变更,经监理和施工单位审核原施工图不能满足工程档案对竣工图编制规定要求的图纸,设计单位负责根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确认的修改变更依据,重新绘制、打印出具合格蓝图(一式四份),完善出图签章程序后提供给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盖章后提供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用于编制竣工图。对于未发生修改变更的施工图,设计单位不得重新出具新图用于竣工图编制,直接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签章后完成竣工图编制。 4)编制《树木保护专章》,所提交的《绿化保护专章》需满足《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的内容和编制深度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最终会同本项目树木迁移(砍伐)施工单位共同协助甲方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行政批复意见。 (3)其他工作要求 1)应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临水(临时外水)、临电(临时外电)设计(不含施工单位自身施工需要的临水、临电)。 2)参加各类协调、论证、评审等会议,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须到会,负责会议有关汇报文件、展示文件的制作和汇报。 3)参加由招标人或建设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劳务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协助提供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监测等工作的采购技术要求、清单、预算等。 5)对招标人后续各专项招标工作提供技术资料支撑,包括危大工程清单、项目施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清单及合理化建议。 6)设计过程中有需要前往外地考察同类项目并借鉴其经验,中标人应予以协助和配合,考察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3 质量要求: 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须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中标人各阶段设计工作及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应满足上述目标的申报条件,同时中标人应配合上述目标的申报,为申报工作提供相关基础资料。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 ||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总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日内,提交设计工作计划(含深化设计)及设计单位、设计人员资质文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并取得使用单位确认;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取得使用单位确认后30个日历日内,通过天河区或广州市重要地段建设项目专家评审会,并取得规划部门审查通过的批复意见;取得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批复意见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深度)、概算的编制、报送工作;取得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后10个日历内,完成施工图编制(含深化图,无法完成深化的专业需提前申请);施工图编制完成后30个日历日内,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10个日历日内,完成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剩余(如有)专业深化设计图并审查通过。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50.460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为评审依据。) 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 3.4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或超过使用有效期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或使用有效期内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章)。 3.8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9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一《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或超过使用有效期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或使用有效期内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4-14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5-08 09: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5-08 09: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5-08 09:00:00 | 开标地点 | 第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大道西108号13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20-83620804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484号二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胡小江 | 联系电话 | 020-83562591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20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