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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黄瓜园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4 浏览次数:18

元谋县黄瓜园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4 18:00 信息来源: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原文链接地址

元谋县黄瓜园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元谋县黄瓜园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fef4b1ac-ef5d-47ea-a9dc-4cf380705684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fef4b1ac-ef5d-47ea-a9dc-4cf380705684
建设规模:新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站2座及配套设施(含土建部分厂房基础及配套建设),①新建黄瓜园镇安定、点连农村生活垃圾热解站1座,日处理能力15吨/日。②新建黄瓜园镇中兴、牛街农村生活垃圾热解站1座,日处理能力8吨/日。fef4b1ac-ef5d-47ea-a9dc-4cf380705684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04-14 1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8-8215217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办人:李瑞成
办公电话:1878846370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毛家美
办公电话:0878-3111876移动电话:1598783235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300202600092001001
标段名称:元谋县黄瓜园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4-19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5-07 09:00
开标地点:元谋县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936.0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站2座及配套设施(含土建部分厂房基础及配套建设),①新建黄瓜园镇安定、点连农村生活垃圾热解站1座,日处理能力15吨/日。②新建黄瓜园镇中兴、牛街农村生活垃圾热解站1座,日处理能力8吨/日。 2.项目概算总投资:1073.67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936.07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916.07万元,工程设计费20万元)。 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实施,即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中标人将作为本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具体包括: 3.1设计部分:完成满足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及各专项审查、审批手续、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2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等采购及管理。 3.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竣工资料制作、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牵头人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机构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机构证书,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或市政工程行业乙级(含乙级)和建筑(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市政(环境卫生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1.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的要求,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牵头人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承担过1项已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指的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承担过1项已完工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设计负责人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承担过1项已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指的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承担过1项已完工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其他:1.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提供2022年—2025年任意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及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并对真实性负责)。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和“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公司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不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和“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查询的,可提供劳动保障信用记录线上查询,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2.5投标人须如实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须作出书面承诺涉及仲裁或诉讼案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6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设计和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设计和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中标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3.项目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3.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由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须为本投标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在职人员),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4.本项目拟配备项目其他管理人员: 满足本项目设计、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劳动合同和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5.其他要求 5.1相关承诺书及说明格式若招标文件中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无规定格式的格式自拟。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8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05-07 09:0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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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招标公告】元谋县黄瓜园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pdf2026-04-14 10: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