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5 00:00 信息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原文链接地址
甘肃莲花山景区有偿使用承包经营权
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GGZJY2026018
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委托,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甘肃莲花山景区有偿使用承包经营权交易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转让组织基本信息
转让方: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交易机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二、交易标的简要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交易方式 | 承包年限 | 面积 | 起始价 (元/三年) | 加价幅度(元) | 保证金金额(元) | 用途 |
1 | 甘肃莲花山景区有偿使用承包经营权 | 网络竞价 | 3年 | 4873公顷 | 588600 | 1000 | 50000 | 生态旅游 |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三年承包费,先付后用;另需同时支付基础设施承包经营押金100000.00元,押金按合同约定返还。
(三)踏勘现场
标的以现状承包,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自行到现场踏勘,全面了解标的位置、面积、结构、水电、消防、周边环境及经营限制条件,转让方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一经报名及参与竞价视同已踏勘现场,认可标的现状及承包要求。现场踏勘联系人:张雪霞,电话:0930—5938022。
三、意向受让方的资质条件
1.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交易公告、报名申请及资格审核
(一)交易公告时间
2026年4月15日0时至2026年4月28日24时。
(二)提交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
2026年4月15日0时至2026年4月28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
(1)意向受让方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交易一网通办”,进入“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主体用户名(手机号)信息的注册。网址:https://gxpt.ggzyjy.gansu.gov.cn/accounts/login
(2)意向受让方使用注册的主体用户名(手机号)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系统,选择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s://sjfz.ggzyjy.gansu.gov.cn:19004/?ticket=&authCode=&platformCode=#/login
3.报名材料
(1)交易申请表
(2)资格文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③18个月内审计报告或近半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三个月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此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④保证金打款凭证。
自然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②保证金打款凭证。
(三)资格审核
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材料后,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竞买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9日中午12:00止(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30)。
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受让方登录交易系统确认后,意向受让方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五、交易的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网络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限时竞价阶段以3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3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倒计时3分钟。本次转让为有底价竞价,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报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
(二)交易时间:2026年4月29日15:00开始
(三)交易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系统,选择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sjfz.ggzyjy.gansu.gov.cn:19004/?ticket=&authCode=&platformCode=#/login
六、确定受让方的标准和方法
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限时竞价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需立即在交易系统上确认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将在竞得人确认后3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取得受让方资格,成为受让方。
七、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要求及处置方式
(一)交易保证金支付方式
户 名: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东岗西路支行
意向受让方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时,选择公告中规定的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保证金子账号,于2026年4月15日0时至2026年4月28日24时止,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缴清相关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出具通知,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渠道退还本息;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渠道退还本息。
八、转让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九、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承包的甘肃莲花山景区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人:马鸿博,电话:0930-5938016。
十、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受让方违约的,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受让方在交易活动中,如未能按转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确认成交结果、未及时签署承包合同、未及时支付成交价款等),将构成本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经转让方确认后,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与国有资产交易价款收入一并上缴省财政。转让方违约的,请和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8829070。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承包期间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规定,服从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统一管理、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遵守环境卫生、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森林防火、游客服务等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景区秩序与形象。
2.受让方须严格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用途合法经营,严禁从事破坏生态环境、易燃易爆、高污染、高噪音、危险品经营、违规餐饮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景区管理规定的项目。
3.承包期间产生的水电费、卫生费、经营税费、装修费、设备设施维护费、消防、经营许可等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承包期间进行固定设施修筑的必须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并进行备案后方可修筑,所有投资及修筑设施转让方不回收,由受让方负责。
5.因政策调整、景区规划、生态保护等需要提前收回承包物的,等不可抗力因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转让方不承担额外赔偿责任。
6.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分租、改变经营用途及设施场地结构。
7.本次公告中的转让是指甘肃莲花山景区有偿使用承包经营权三年。
十二、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晏成明 郑晶君
联系电话:0931-2909253、2909195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技术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17396006970
主体信息注册咨询电话:0931-4267890
附件:交易申请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4月14日
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申请表
申请项 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甘肃莲花山景区有偿使用承包经营权交易项目 | ||
标的名称 | 甘肃莲花山景区有偿使用承包经营权 | |||
意向受让方信息 | 单位名称 或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意向受让方需要对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情况作出承诺) 承诺事项:本单位/本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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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可靠,将承担信息不实产生的责任。 申请人:(公章/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