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T2026101H;
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监狱2026-2027年度罪犯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0%;
采购需求:第一标段采购蔬菜类一批;第二标段采购干调、杂粮类一批;第三标段采购水产冻货、牛肉、蛋品类、豆制品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销售自产产品)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生产企业销售非自产产品)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三标段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销售自产产品)的还需提供畜肉、禽肉对应的《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生产企业销售非自产产品)的,承诺所供畜肉、禽肉均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履约时提供)。
4.本项目的其他要求:
4.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2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注: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4.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5月19日至2026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采用不见面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须以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报名材料。投标人须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后制作成PDF格式扫描件。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3.售价:每标段500元/套,售后不退,过期不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