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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传染病医院(松原市第二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院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7 浏览次数: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松原市传染病医院(松原市第二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项目地点:松原市宁江区本院院区

项目使用性质:医院

预算金额:49000元

服务内容:对全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消防供电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等全部在用消防设施提供全年巡检、维护保养、故障维修、应急处置、台账建立、配合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培训及消防应急演练等服务。

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相应技术服务能力、拥有固定专业技术团队。

3.项目负责人及作业人员须持有效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持证上岗。

4.近三年内无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无行政处罚及不良从业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投标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信用信息查询截图。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项目人员资格证书、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4.维护保养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措施、应急服务承诺。

5.投标报价单。

四、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日

递交地点:松原市传染病医院(松原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438-2090456

五、评审及其他事项

1.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对投标人资质、技术方案、服务能力、报价、信誉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3.维保作业须严格遵守医院管理规定,错峰施工,文明作业,不得影响正常诊疗秩序。

4.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开展维保工作,确保设施完好有效,档案齐全规范。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松原市传染病医院(松原市第二人民医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