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货物招标
货物招标

楚雄盛世舒苑实业有限公司2026-2027年早餐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5 浏览次数:14

1.招标条件

楚雄盛世舒苑实业有限公司2026-2027年早餐食材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楚雄盛世舒苑实业有限公司2026-2027年早餐食材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20262204

2.3招标范围:楚雄盛世舒苑实业有限公司2026-2027年早餐食材采购,包括米线、饵丝、鲜面条、卷粉、饵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楚雄市区域内招标人各经营点,包括但不限于楚雄卷烟厂一食堂、清真食堂等。中标人需确保可配送至上述范围内所有地点。

2.5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2.6质量要求:中标人应确保所供早餐食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米线、卷粉、饵丝(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要求,确保材质优良,产品合格,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不一致的,按照标准较高者执行。

2.7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2.8项目规模(不含税):8万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⑥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5其他资格要求:若投标人为食品生产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若投标人为食品经销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4.2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23室)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获取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代理人获取时)。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2日,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4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若邮件获取,请致电招标代理公司(昆明座机:0871-68334060)索要公司邮箱后,将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并在正文备注XX单位,获取XX项目,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确认获取资料后会及时处理,将文件费账户等信息回复在邮件中,若当天未收到邮件回复,请致电招标代理公司。另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编号“26290327”,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获取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汇款时仅接受公对公汇款)。文件费电子发票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楚雄市彝海东路296号楚雄卷烟厂办公楼一楼A103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