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RC-ZBDL-2026-0067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市莲湖区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内容为选定不超过 25 家大宗食材供应商入围,为西安市莲湖区供餐相关校园的食堂进行大宗食材供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市莲湖区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安市莲湖区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注: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由该平台赋予二维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近半年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近半年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6.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开标当月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7.无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米、面、油、奶类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肉类、蛋类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有效米、面、油、奶类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肉类、蛋类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7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7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各潜在投标人于 2026 年 07 月 10 日至 2026 年 07 月 17 日,每日上午 09:00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 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原件、获取者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