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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城区市政园林基础设施安全整治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3 浏览次数:48

一、招标条件
本 晋中市城区市政园林基础设施安全整治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4444001),已由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晋中市城区市政园林基础设施安全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上级资金及市财政招标人为 晋中市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2项目规模:项目涵盖96条道路、23个公园及相关设施,主要对鸣谦大街、锦纶路等主次干道、小街巷开展综合整治,包括破损路面改造,强电入地管沟敷设、桥梁安全修整、增设交通隔离安全护栏、绿化补植,以及停车场、公厕等公共空间功能提升。项目总投资:5158.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691.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2.01万元,基本预备费245.65万元。2.3建设工期:180日历天。2.4建设地址:晋中市城区。2.5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晋中市城区市政园林基础设施安全整治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001晋中市城区市政园林基础设施安全整治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晋中市城区市政园林基础设施安全整治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专项深化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采购等全过程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晋中市城区市政园林基础设施安全整治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满足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4)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兼任。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4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5)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须由施工单位牵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8-03 18:00至2026-08-08 18:00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8-24 09:30
递交方法: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递交地址: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sxj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