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2027学年度学生食堂非集采食材采购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7学年度学生食堂非集采食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 将招标公告中涉及到的开标时间:“2026年8月4日8:30”延期至“2026年8月7日8:30”;
2. 原招标文件中评标信息技术部分的“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具体修改如下: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原文件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
6
评审标准: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限1人):
①具有食品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40%分;
②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食品检测相关的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得30%分。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
①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每提供一人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30%分;
最高得100%分,同一人满足不同得分项不累加积分。
证明文件:
1.项目团队成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要求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
2.涉及学历的,提供毕业证书、学历信息在学信网查询结果截图(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由于日期较早无法查询的,需提供毕业院校或者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国外学历证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3.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若为非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还需进一步提供该证书颁发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截图(截图需体现网址且状态为正常);
4.上述评分依据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修改后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
6
评审标准: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限1人):
①具有食品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40%分;
②具有食品检测相关的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得30%分。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
①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其他同等效力证书),每提供一人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30%分;
最高得100%分,同一人满足不同得分项不累加积分。
证明文件:
1.项目团队成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要求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
2.涉及学历的,提供毕业证书、学历信息在学信网查询结果截图(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由于日期较早无法查询的,需提供毕业院校或者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国外学历证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3.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若为非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还需进一步提供该证书颁发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截图(截图需体现网址且状态为正常);
4.上述评分依据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六、技术要求中的(三)人员要求的“本服务提供至少4人的项目团队(不含项目负责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食品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政府部门颁发的食品检测相关的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优先安排至本项目),专职送货司机1名,客服人员1名,前期(接单)工作人员1名,质量保证人员1名(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优先安排至本项目)。”修改为“本服务提供至少4人的项目团队(不含项目负责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食品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食品检测相关的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优先安排至本项目),专职送货司机1名,客服人员1名,前期(接单)工作人员1名,质量保证人员1名(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其他同等效力证书)的优先安排至本项目)。”
更正日期:2026年8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小学(光明)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石家社区芳园路19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755-61182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德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强创意产业园1A栋1902室
联系方式:黄工,136800800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13680080034
深圳市德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