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码:0722-26FE7891SZF-2
1.采购项目编号:SZDL2026001393
2.采购项目名称:专项工作综合布线及网络通信设备购置
3.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14日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为各投标人更好的响应本项目投标,现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二、货物需求明细”的内容进行更正,更正为以下内容:
序号
项目(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分项预算限额(元)
项目预算金额(元)
一、综合布线
1
综合布线1
1
项
拒绝进口
300,000.00
2047768.00
2
综合布线2
1
项
拒绝进口
100,000.00
二、室内光纤敷设
3
光纤1
260
米
拒绝进口
34,784.00
4
光纤2
1000
米
拒绝进口
30,628.00
5
光纤3
350
米
拒绝进口
24,128.00
6
光纤4
450
米
拒绝进口
24,614.00
7
光纤5
800
米
拒绝进口
40,364.00
8
光纤6
800
米
拒绝进口
65,856.00
9
光纤7
950
米
拒绝进口
45,564.00
三、交换机购置
10
汇聚交换机
2
台
拒绝进口
720,000.00
11
48口万兆光纤接入交换机
2
台
拒绝进口
240,000.00
四、无线通信室分系统天线购置
12
功分器
30
只
拒绝进口
40,500.00
13
耦合器
46
只
拒绝进口
83,720.00
14
全向天线(吸顶天线)
81
副
拒绝进口
138,510.00
15
1/2"射频电缆
4300
米
拒绝进口
159,100.00
备注:
1.投标人各分项报价和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预算金额,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2.备注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
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采用“接受进口”的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 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 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4.核心产品:48口万兆光纤接入交换机
(2)其他事项不变。
3.更正日期:2026年8月17日
1.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2.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8号
联系人:马警官
联系方式:0755-84450216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24楼
联系方式:0755-83004312转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展庭、吴悔
联系方式:0755-83004312转103、119
邮 箱:dept2@zgyd11.com
系统技术支持:0755-36568999转1转1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