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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初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9 浏览次数:18

一、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初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HNNF-20260819

三、最高投标限价:漯河市发改委发布价格的100%(若发改委无此品目,则以采购人周边二十五公里范围内的大型超市平均零售价格的100%)

四、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初级中学学生约730人,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向采购人供应学校食堂所需食材,包含米面油及面制品(如馒头、面条/面包等)及肉类、冻品、水产类、蛋类、蔬菜、水果类、调料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4.2合同履行期限:一学年;  

4.3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所供产品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和卫生要求;

4.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6.2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商的还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猪肉、鸡肉等肉类必须是冷鲜肉,供应商须承诺在供应肉类时须提供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出具的该货物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6.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8月19 日至2026年08月25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 15:0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7.2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7.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9 日9时30分。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8月29 日9时30分。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邮  箱:zbzx1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