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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南山安置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标段充电桩、太阳能采购

发布日期:2026-08-19 浏览次数:28

一、采购形式及范围

1.1本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采购方式选定供应商。

1.2采购范围:完成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南山棚户区安置项目一标太阳能、充电桩工程施工范围及数量为暂定,实际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存在承包人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增加或减少分包人的施工内容。

1.3地点:三亚崖州湾科技城YK05-06-07地块。

二、响应人资格

2.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本工程采购资质:1)住建系统施工资质(三选一)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2)国家能源局核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对应电压等级)

2.2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4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6与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作过、接受商票(含业主商票)支付的单位同等价格下,优先成交

2.7在报名截止后,供方云筑网企业信息中显示的企业联系人须为自然联系人且不同人名须不同联系方式,不可一致。

2.8如响应供方不满足以上任一要求,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视为无效响应

2.9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均不允许参与本次采购响应,两家(含两家)以上均不允许其通过,如参与本次招、响应的,将视为围标行为。我司将对涉事企业处以6-12月禁止响应的处罚。

2.10恶意响应,将在公司范围内暂停6个月以上响应资格,或列入公司不良行为记录。若成交后不执行相关条例,或影响现场实际履约,我司将直接禁用该单位,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追究响应人法律责任,且视情况报局、股份列为不良行为供方。

2.11因我局已全面上线筑易签电子合同签章,所以响应单位需开通云筑网电子签章(筑易签)服务,对于成交后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禁标1年。

2.12本响应报名时需要上传资料:按照报名上传资料进行报名,均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

2.13未按要求上传附件、上传附件不全和IP地址重复涉嫌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均不通过资格审查!!!(附件均需按采购模板进行上传)。

三、采购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由评审专家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线上评审

3.3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综合价格合理低价者成交(税率相同);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响应方我方会作为优先成交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启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响应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5.2必须符合现行国标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文件。

5.3档次品牌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