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吴忠市滨河中学2026年度学生食堂食材(冻品类)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NCG(Y)2026-06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800000.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元
6.采购需求:吴忠市滨河中学2026年度学生食堂食材(冻品类)采购及配送服务。(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注:1、(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合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须提供满足食品质量、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提供中标后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理赔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故不执行相关价格评审优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8-19 至2026-8-2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