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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路科学技术研究院“云南农村公路养护高质量发展数字平台(二期)”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5 浏览次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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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NZC2026-C3-04946-YNZZ-05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云南农村公路养护高质量发展数字平台(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对《第三章 合同条款前附表》中的“付款方式”进行更正1、本项目无预付款。平台开发完成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自然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
2、若乙方存在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甲方有权在支付上述款项时,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仅支付扣除后的余额。甲方扣除后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扣款通知及明细,乙方对扣款金额有异议的,双方应按本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处理。1.乙方在甲方网络环境下完成系统部署,双方共同签署《系统部署确认书》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
2.项目通过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甲方直接抵扣权:若乙方存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且违约事实已经双方书面确认或依据生效法律文书予以认定的,甲方有权在支付上述第1款、第2款款项时,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仅支付扣除后的余额。甲方扣除后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扣款通知及明细。乙方对扣款金额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双方应就无争议部分的付款先行处理。对于争议金额,双方应按本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处理。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的义务不因甲方行使抵扣权而免除。2对《第三章 合同条款前附表》中的“违约责任”进行更正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更正后的“违约责任”及“(二)技术服务要求”第7条》3对《第五章 采购需求》“(二)技术服务要求”第7条进行更正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更正后的“违约责任”及“(二)技术服务要求”第7条》4对《第六章 评审办法》符合性审查标准“8、其他实质性要求”进行更正8.1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号条款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2不存在磋商文件或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无效情形。8.1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号条款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完全满足《第五章 采购需求》“(二)技术服务要求”第7条要求
8.2不存在磋商文件或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更正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注意以此更正为准。
2、请注意本次更正的《第五章 采购需求》“(二)技术服务要求”第7条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漏项或存在负偏离,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公路科学技术研究院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3号

联系方式:0871-65112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艳、朱锐、陈思思、李星星

电 话:0871-67263556、64563522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