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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6 浏览次数: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6-98
2、项目名称:灵宝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最高限价:150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LBGZ[2026]171-ZC134-1灵宝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15000001500000是15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对采购人提供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蔬果、禽蛋、禽畜肉、水产品、饮品、米面粮油、调料干杂等食材供应。(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3服务地点:崇德路消防救援站,中州路消防救援站,函谷路消防救援站,朱阳镇专职消防队,阳平镇政府专职队
5.4服务期限:一年
5.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5.7磋商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同时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供应商须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以上网站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相关网站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实行资格后审(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27日 至 2026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 址:http://gzjy.smx.gov.cn/)
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 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
4.售价: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