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 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住建工字〔2026〕10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同江市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财政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 本项目为改造提升及修缮类项目,选址为在用或闲置政府用房,本项目共做了四处选址,其中一处中心级养老服务分别为:临江镇临江村;三处中心级养老服务驿站分别为:临江镇富裕村、兴华街道和平社区、兴华街道文采社区;
2.3工程规模:本工程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其中
临江镇家门口的区域性幸福养老服务中心:
总建筑面积990.00平方米,其中改造建筑面积990.00平方米,地上三层,一层至三层层高3.5米,结构形式为砌体结构。
其中新建(临时地上消防水箱间),地上一层。
现状为空置房屋,改造后为养老服务用房。
具体改造内容为:外墙重新粉刷,更换屋面钢结构屋架及夹芯板,室内重新装修,门窗更换,增加部分轻质隔墙,配套更换灯具及插座,增设消防设施,新建成品地上消防水箱间等。
临江镇富裕村家门口的幸福养老服务驿站:
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210.60平方米,层高为3.2米,结构形式为砌体结构。
现状为富裕村活动中心。改造后为养老服务用房。
具体改造内容为:更换屋面钢结构屋架及夹芯板,室内重新装修,门窗更换,增加部分轻质隔墙,配套更换灯具及插座,增设消防设施,室内家具采购等。兴华街道和平社区家门口的幸福养老服务驿站:
地上三层,改造位置位于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1072.7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462.55,层高为3.90米,结构形式为砌体结构。
现状为社区活动房屋。改造后为养老服务用房。
具体改造内容为:室内重新装修,门窗更换,增加部分轻质隔墙,配套更换灯具及插座,增设消防设施等。
兴华街道文采社区家门口的幸福养老服务驿站:
总层数地上二层,改造位置位于地上一层,改造面积296.04平方米,层高为3.6米,结构形式为砌体结构。
现状为空置房屋。
具体改造内容为:室内重新装修,门窗更换,增加部分轻质隔墙,配套更换灯具及插座,增设消防设施等。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0日,总工期:91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3230901.1元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若投标人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仅限建筑业及监理企业)。提供《企业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承诺书》。
3.7其他:
3.7.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7.2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3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3.7.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之日前]。
3.7.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7.5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19时00分至2026年09月09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09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