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进行中海原县第一中学校内超市货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D-2026-044
项目名称:海原县第一中学校内超市货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折):1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家)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备注
海原县第一中学校内超市货物采购项目 一标段(文具、生活用品) 1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为折扣报价,进货价由采购人市场询价,在市场进货价的基础上打折后为最终进货价。
二标段(预包装食品) 1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数量合计: 2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实行一年一签模式,每年度期满经校方考核合格、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校方有权终止合作,不再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不得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投标。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为准。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2)二标段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地点:邮件发送
方式:将加盖公章的文件领取表(详见附件)的彩色扫描件PDF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