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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消防救援大队无人机操作手培训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6-11-05 浏览次数:6

  四川金与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新津区消防救援大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成都市新津区消防救援大队无人机操作手培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成都市新津区消防救援大队无人机操作手培训

项目编号:SCJYS-202607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611083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市新津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西路1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沈老师;028-825131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金与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贾女士;028-61108338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草金路南段166号中诚铂悦府3号楼3层附306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附件

 

二、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 10: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①须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或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②须具备经中国民用航空局授权的机构(如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等)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核定的经营种类明确包含“培训类”范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禁止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比选申请人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一)获取比选文件时间期限:2026年11月6日到2026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比选文件地点:

þ1.现场获取:成都市武侯区草金路南段166号中诚铂悦府3号楼3层附306号;

þ2.网络(邮件或远程)获取。

(三)获取比选文件方式:

þ1.现场获取;获取比选文件时,比选申请人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仅供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退还);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仅供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退还)。

þ2.网上获取:

(1)请参加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报名登记表》或发送邮箱至scjys66@163.com,找工作人员要成都市新津区消防救援大队无人机操作手培训(项目名称)的《报名登记表》,并按《报名登记表》格式要求以及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等)。

(2)将已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介绍信》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将扫描资料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scjys66@163.com。【注:《报名登记表》、《介绍信》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原件资料请于开标当日交给四川金与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3)报名咨询电话:028-61108338。

(四)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五)比选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以上方式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的比选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开标。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4.2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