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要求受让方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完成签约,签约前交齐转让价款,否则不允许进场,签约后10日内采伐完并清理干净现场树杈、树叶、树墩及树根等,具体以转让方要求为准,现场验收达标后才能退还竞价保证金;
2、如树木采伐或运输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或对周边路面、建筑物、农作物等造成损毁,由受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意向受让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所转让树木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树木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相关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转让树木存在瑕疵等为由提起任何抗辩,如成交后不签约付款,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归转出方所有,同时,转让方有权另行组织挂牌转让;
4、本次转让的白蜡5446株和柳树59株等其他树种,树木粗细不一,其中有枯死树,零星分布,具体以树木现状为准,报名前去现场踏勘测算;
5、受让方在树木采伐、运输等过程中,如与村民发生冲突等,转让方不负责协调解决;
6、该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必须严格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发生任何争议或终止签约、解约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以上费用,报名视为认可;
7、要求受让方需要和村委会签订安全砍伐责任书,砍伐证期限内该砍伐树木需要全部砍伐完,成交后受让方三日内交清全部树款;
8、砍伐现场环境,由受让方自行协调,造成周边第三方损失,造成安全损失,均由受让方赔偿,村集体概不负责;
9、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