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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大道西侧、树云南路东侧房地产开发项目(恒驰·花语墅)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04 浏览次数:25

幸福大道西侧、树云南路东侧房地产开发项目(恒驰·花语墅)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幸福大道西侧、树云南路东侧房地产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数据投资备〔2024〕2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云馨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幸福大道西侧、树云南路东侧房地产开发项目(恒驰·花语墅)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开发区幸福大道西侧、树云南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约128873.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88608.02平方米。计容面积包括:17层第四代高层住宅楼6栋58899.84平方米,4层叠墅12栋23191.52平方米,1层物管社区用房1栋720.59平方米,配套建设2层沿街商业用房4036.92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458平方米,室内体育健身用房201.4平方米,邮政代办点50.21平方米,消控室49.5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0265.38平方米。不计容面积包括:养老服务用房150.72平方米,托育服务设施201.4平方米,配电设施867.59平方米,门卫61.11平方米,垃圾用房41.82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5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7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幸福大道西侧、树云南路东侧房地产开发项目(恒驰·花语墅)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参与本次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版本。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资格)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建筑)施工业绩

注:

1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合同或者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施工合同与竣(交)工验收证明建筑面积不一致的,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

3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申请人名称、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合同金额(或工程造价)、建筑面积、竣(交)工验收证明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工程指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建筑)

3.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b.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c.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d.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e.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6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2.3.1

分值构成

(总分40分)

类似项目业绩(17分)

认证体系(3分)

工程奖项(10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10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2

类似项目业绩

17分)

1、企业业绩(12分):

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0万元及以上住宅小区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高得12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5分):

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