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梨树县沈洋镇中心小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SXM-JLZB-25118。
2.项目名称:梨树县沈洋镇中心小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3.采购内容:采购食堂所需大宗食材,含相应配送(详见下表)。
标段名称 预算金额 采购内容
梨树县沈洋镇中心小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项目一标段 7万元 大米
梨树县沈洋镇中心小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项目二标段 19万元 猪肉
梨树县沈洋镇中心小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项目三标段 4.23万元 豆油、白面、鸡蛋
梨树县沈洋镇中心小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项目四标段 10万元 鸡肉
(预算金额仅供作为参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4.最高限价:本项目按结算率报价,投标结算率不得高于100%。
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下列证件之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食杂店登记证》、《食品摊贩备案卡》(其经营项目必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项目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2)供应商必须在沈洋镇及周边20公里范围内有自己的正规经营店面或场地。
(3)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3:30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四、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