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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六支队三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

发布日期:2025-03-06 浏览次数:128

2025公告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六支队三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KYY-XC.CS-2025030501


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六支队三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3.采   购   人: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六支队

二、资金情况: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六支队三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介绍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四、招标类型

五、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7.1 供应商若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


7.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六支队/ 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售价: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网上发售,供应商自行通过附件一、二下载《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并按要求填写相应信息,并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于上述规定时段(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至邮箱。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15:30(北京时间)。

其他: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单位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