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信阳高级中学文化街校区、贤岭校区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征集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HX-CG-2503。
2.项目名称:信阳高级中学文化街校区、贤岭校区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4.预算金额:0元;最高限价:0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信阳高级中学文化街校区、贤岭校区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9家,具体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2 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信阳高级中学文化街校区、贤岭校区食堂。
5.3 框架协议期限:两年,对入围单位一年一考核,框架协议一年一签订,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项目合作。
5.4 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5.6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包段:
包段号 包名称 入围数量(家)
一 米、面、油、杂粮、调味品、干调类、干货类等 3
二 畜禽肉类、猪肉、牛羊肉、水产品、冻品等 3
三 蔬菜类、禽蛋、豆制品、面点等 3
各潜在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可以同时投报多个包段,但只能按包段先后顺序入围其中一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则提供相应月份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加盖单位公章。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
2、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报名。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