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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中国石化大同石油分公司大同平城区花园加油站增设充电桩项目电力增容招标

发布日期:2025-04-03 浏览次数:41

2025年度中国石化大同石油分公司大同平城区花园加油站增设充电桩项目电力增容招标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大同石油分公司委托,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大同石油分公司大同平城区花园加油站增设充电桩项目电力增容项目组织谈判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大同石油分公司大同平城区花园加油站增设充电桩项目电力增容项目


项目编号:HT2025-D-025


建设地点:山西大同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中石化加能站相关标准要求。


2.2采购范围


1600KVA+1250KVA箱式变压器各1台;箱变基础、线路及相应设施等。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涉及电力增容部分的工程建设内容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实施期间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供应商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持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施工质量及安全事故;


3.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9供应商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谈判,否则相关内容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1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获取采购文件事宜


4.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7日每日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


4.2领取采购文件所需的相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拟派的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6)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近一年内任意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


(7)“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8)采购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直接发送所要求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电子版至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必须为PDF格式),邮件主题填写:项目编号、公司全称(例如:项目编号+公司全称))并详细填写联系方式。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9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