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南阳市宛城区粮食仓储物流提升改造建设项目金华区域9#10#12#仓库施工劳务分包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DJC- 2025-023
2、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粮食仓储物流提升改造建设项目金华区域9#10#12#仓库施工劳务分包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4.1、采购内容:南阳市宛城区粮食仓储物流提升改造建设项目金华区域9#10#12#仓库包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业主(监理)、总承包单位指令)内全部施工劳务工程,具体施工以总承包单位确定为准,与其他工程分包单位之间协调配合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3、采购预算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4.3、项目地点: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
4.4、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4.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须具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项目负责人具各中级及以上职称;
2.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相应财务报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4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2.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
2.7、供应商 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8、本次招标不接 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需将以上材料复印经加盖公章附至响应文件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不予评审。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获取时间025年4月28日至
2025年5月8日上午8:30-12:005午14:00-18:00;
3.2、获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形式把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并注明收件邮箱,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放。
3.3、磋商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1、时间: 2025年5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时间: 2025年5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