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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招标

发布日期:2025-05-09 浏览次数:48

关于2025年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64632元,招标人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两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9日14时30分到2025年05月16日14时30分

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3)投标报名表;

(4〉两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5)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6)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09时3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