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郴州市精神病医院医用氧气供应商遴选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精神病医院医用氧气供应商遴选
2、委托代理编号:ZYYC(CZ2025)HW040
3、采购项目预算:
单价限价:1、医用氧气40L:肆拾元每瓶(¥40元/瓶);2、医用氧气8L:贰拾元每瓶(¥20元/瓶);3、医用氧气L175:伍佰陆拾元每罐(¥560元/罐)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医药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磋商文件
8、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5〕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费(元人民币)
1 郴州市精神病医院医用氧气供应商遴选 详见磋商文件 1项 1、医用氧气40L:40元/瓶
2、医用氧气8L:20元/瓶
3、医用氧气L175:560元/瓶 3592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液态医用氧、气态医用氧);不能同时具备有效的液态医用氧、气态医用氧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投标人,须补齐提供其他生产商加盖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液态医用氧或气态医用氧)复印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液态医用氧、气态医用氧);不能同时具备有效的液态医用氧、气态医用氧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的投标人,须补齐提供其他生产商加盖公章的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液态医用氧或气态医用氧)证明材料复印件(规格含40L/瓶、8L/瓶);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充装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3.4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5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危化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6、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05月16日起至2025年05月22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5:00。
2、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要求: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附件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附件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附件3(磋商邀请通知回复确认函)及本采购邀请公告中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购买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