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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中国石化朔州石油分公司朔州油库视频监控系统隐患治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0 浏览次数:74

关于2025年中国石化朔州石油分公司朔州油库视频监控系统隐患治理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朔州石油分公司委托,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朔州石油分公司朔州油库视频监控系统隐患治理项目组织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采购内容与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高杆灯基础、电气管沟挖填、铺砂盖砖、路面恢复、监控安装、配管、配线、视频监控高杆、现有视频监控系统升级。


2.2工期要求:20天


2.3质量标准:合格,应满足规范要求,同时应满足加油站日常使用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实施期间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  供应商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3.7、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8、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施工质量及安全事故,供应商可根据情况附加其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


3.9、供应商在全国市场主体(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他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每份500元整,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质的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针对本次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按指定方法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