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1、3、5、6号楼屋顶保温防水改造工程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2025-YW-02519-01 ;
2.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1 、 3 、 5 、 6 号楼屋顶保温防水改造工程;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 项目预算金额: 29.5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 29.5 万元;
5. 采购需求: 铲除原防水层、铺设防水卷材等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6. 合同履行期限: 20 日历天;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1 ) 供应商需具备 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为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
( 2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 ;
(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
(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否则均视为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 2025 年 6 月 19 日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8:00。
2. 地点:邮件获取;
3. 方式:供应商如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请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范围内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代理机构在授权邮件后审核无误后将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4. 售价: 300 元。
四、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6 月 30 日 09:30 (北京时间) 。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