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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玉溪市烟草公司华宁县分公司烟包及其它运输含专卖涉案物品运输服务招标

发布日期:2025-06-26 浏览次数:54

2025年度玉溪市烟草公司华宁县分公司烟包及其它运输含专卖涉案物品运输服务招标

一、招标条件

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华宁县分公司2025年烟包及其它运输(含专卖涉案物品运输)服务项目经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华宁县分公司2025年烟包及其它运输(含专卖涉案物品运输)服务项目 。


2.2招标范围: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华宁县分公司提供2025年烟包及其它运输(含专卖涉案物品运输)服务。本项目预计总金额为164万元(含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3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00元/吨/公里(全费用不含税价)。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招标人的服务要求,在确保运输货物安全的情况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运输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审核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审核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


3.3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招标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4投标人无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2022年1月1日至今无相关行贿行为记录。(以招标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5投标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承诺,提供承诺书)


3.6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并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招标人资料为准,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承诺,提供承诺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3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需注明被授权人的联系电话、邮箱);


③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3网络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络报名需用投标人账户转账,并将报名费转账凭证同以上报名资料一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经我公司核实查收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完成登记。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