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靖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五圩产业园二期项目部分民房拆除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五圩产业园二期项目部分民房拆除工程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加快园区产业项目落地,不断提升园区产业能级,根据园区的总体规划建设要求,启动五圩村辖区“五圩产业园二期”项目部分民房进行拆除。为确保及时拆除签约交拆的房屋,需确定就有资质的拆房单位。房屋拆除分两个标段进行,即:一标段:五圩村7组农户约35户,总面积预估约12800平方米:二标段:五圩村8、10组农户约89户,总面积预估约13700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五圩产业园二期项目部分民房拆除工程(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五圩产业园二期项目部分民房拆除工程(二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贲任能力;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承诺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扶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在投标人处具有2025.3—2025.5有效的社保证明;
3.2必须具有省、部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30 09:00到2025-07-02 17:30
获取方式: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2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报名:(1)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注册在本公司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2025.3-2025.5)) ;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参佰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07-07 15:00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采购招标登记表》,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以便后续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8-0162-0021
E_mail:ztgx2006@163.com